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2011, 4151, 10336, 10619节)。就神性和人身而言,主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神性真理从祂发出(3704, 3712, 4180, 4577节)。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就像光从太阳发出(3704, 3712, 4180, 4577节)。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是一切天堂之光的源头,或说形成了一切天堂之光(3195, 3222, 5400, 8694, 9399, 9548, 9684节)。与神性良善行如一体的天堂之光,也就是神性真理,光照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2776, 3138节)。天堂沐浴在光和热中,因为它处于真理和良善;事实上,那里的神性真理就是光,那里的神性良善就是热(3643, 9399—9400节);也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126-140节)。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形成天使天堂,并按秩序排列它(3038, 9408, 9613, 10716—10717节)。在天堂,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被称为神性真理(10196节)。
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是唯一真实的事物(6880, 7004, 8200节)。一切事物都通过神性真理被制作和创造(2803, 2894, 5272, 7678节)。一切能力皆属于神性真理(8200节)。
人凭自己无法行一丁点良善,无法思想一丁点真理(874—876节)。人的理性能力凭自身无法领悟神性真理(2196, 2203, 2209节)。非来自主的真理来自人的自我,它们不是真理,只是看似真理(8868节)。
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无一来自人(1614, 2016, 2904, 4151, 9981节)。良善和真理在它们拥有主在里面的程度内而为良善和真理(2904, 3061, 8480节)。关于直接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和间接经由天使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以及对人来说,它们如何流入(7055—7056, 7058节)。主流入与人同在的良善,并通过良善流入真理(10153节)。祂通过良善流入各种真理,尤其流入纯正真理(2531, 2554节)。主不流入与良善分离的真理;就真理而言,主与人之间不存在平行关系;就良善而言,则存在平行关系(1831—1832, 3514, 3564节)。
为良善和真理而行良善和真理就是爱主爱邻(10336节)。那些处于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内在之人喜欢为了良善和真理而行良善和真理;但那些处于没有内在的这些的外在之人则喜欢为自己和世界而行良善和真理(10683节)。举例说明什么叫为了良善和真理而行良善和真理(10683节)。
3033.“你要谨慎,不要带我的儿子回那里去”表示它决不能形成联结。这从刚才的阐述(3031节)清楚可知,那里解释了将亚伯拉罕的儿子带回他原出之地表示什么。与真理不一致的情感不能与理性的良善结合,这一点从前面(参看2173, 2507, 2727-2759节)关于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或也可说,关于天上婚姻的论述明显看出来。因此,古人在对良善的情感与对真理的情感之间建立了一种婚姻(参看1904节);而且,虚假决不能与良善结合,真理决不能与邪恶结合,因为它们的性质是完全对立的(2388, 2429, 2531节);良善被注入真理的知识或认知,这些知识或认知是接受它的器皿;结合就是以这种方式实现的(1469, 1496, 1832, 1900, 1950, 2063, 2189, 2261, 2269, 2428, 2434, 2697节)。
我得到机会生动地感觉到,虚假不可能与良善结合,真理也不可能与邪恶结合;虚假只能与邪恶结合,真理只能与良善结合。我发觉情况如下:如果一个人拥有对良善的情感,也就是发自内心意愿良善,那么每当他思想他该意愿并做什么时,他对良善的意愿便流入他的思维,在那里使自己适合并嵌入存在于那里的知识或认知,如同嵌入接受它的器皿。他对良善的意愿通过这种结合迫使他如此思考、意愿和行动。这就像是把良善嫁接到真理上,确切地说,嫁接到真理的知识或认知上。
但对一个没有对良善的情感,只有对邪恶的情感,也就是意愿邪恶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他会认为凡对他个人有利,能使他变得伟大或重要、富有,从而拥有自己的地位和财富的一切,都是良善;这就是他的目的。每当这人思想他该意愿并做什么时,他的意愿以同样的方式流入他的思维,在那里激活类似真理的知识或认知,从而迫使他思考、意愿和行动。在这种情况下,他以错误的方式使用知识或认知,以为他从圣言的字义,或其它知识或研究领域所吸收的一些大体观念能随心所欲地来解释。邪恶就是以这种方式与虚假苟合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存在于那里的真理完全丧失了真理的一切本质。
在来世,像这样的人比其他人更愚蠢,无论他们在世时似乎比别人多么见多识广。他们越深信他们拥有真理,就越给其他人带来幽暗。这些灵人曾在我周围逗留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但对源于真理的良善的情感却不容易影响他们,或说他们对这种情感不敏感,无论他们回想起多少他们活在肉身时所知道的真理,因为邪恶与他们同住,真理无法与这邪恶结合。这些灵人也不能与善灵交往;相反,但凡有任何属世良善与他们同住,他们都会经历荒废,直到他们根本不知道任何真理为止。这时,一点真理就被引入剩下的良善,只要剩下的那极少量的良善能接受它。然而,那些拥有发自内心的对良善的情感之人则能照着与他们同在的良善的量和质接受一切真理。
1798.“亚伯兰又说,你看,你没有给我种”表示没有教会的内在,也就是爱和信。这从“种”的含义,即爱和信(如前所述,255, 256, 1025节)和下文所解释的“继承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前面多次阐述和说明,爱和源于爱的信就是教会的内在。构成教会内在的信不是指其它信,而是指爱或仁之信,也就是源于爱或仁的信。
一般意义上的信是指教会所教导的一切。但与爱或仁分离的教义绝不构成教会的内在,因为教义仅仅是存在于记忆中的知识,这种知识也存在于最坏的人当中,甚至存在于地狱里的人当中。但源于仁或属于仁的教义的确构成教会的内在,因为这内在本质上是生命的一部分。生命本身构成一切敬拜的内在,凡从仁之生命流出的教义也是如此;此处所指的正是这种属于信的教义。正是这种信形成教会的内在,这一点仅从以下考虑就能看出来:凡过着仁爱生活的人都知道信的一切。你若愿意,只检查一下各种教义,看看它们教导了什么,是何性质。它们不都与仁,因而与源于仁的信有关吗?
仅以十诫为例。其中第一诫是你要敬拜主神;凡过着爱或仁之生活的人都敬拜主神,因为这种生活是他的生命。另一条诫命是你要守安息日;凡过着爱或仁之生活的人都在守神圣的安息日,因为对他来说,没有什么比天天敬拜主并荣耀祂更甜蜜的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则完全与仁爱有关;凡爱邻如己的人都对做伤害邻舍的事感到不寒而栗,更不用说杀他了。“不可偷盗”这条诫命也是如此,因为凡过着仁爱生活的人都宁愿把自己的东西给他的邻舍,也不愿从邻舍那里拿走任何东西。“不可奸淫”这条诫命同样如此;凡过着仁爱生活的人都宁愿保护邻舍的妻子,以免有人对她造成这种巨大伤害,并视通奸为违背良心的罪行,就是诸如摧毁婚姻之爱及其责任的那种罪行。贪恋邻舍的东西也触犯那些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因为仁爱的本质就是想让其他人从自己和自己的东西中获益,或说从自己和自己的东西中向他人意愿良善。所以这种人从不贪恋别人的东西。
包括在十诫当中的这些诫命是关于信的更外在的教义事物;拥有仁爱和仁爱生活的人不是靠死记硬背知道这些诫命,而是把它们存在心里,刻在灵魂上,因为诫命是他的仁爱、因而仁爱生活的主要组成部分;此外,对于铭刻在他上面的具有教义性质的其它事物,他同样只从仁爱知道它们,因为他照着公正的良心生活。他若不能充分理解或弄清公正或真理,仍会简单地,或以单纯的心去相信。他会认为事实就是如此,因为主就是这么说的。凡如此相信的人都不会做错事,即便他所相信的本身不是真的,只是表面上是真的。
例如,人们可能相信主会发怒、惩罚、试探等等,也可能相信圣餐中的饼和酒具有某种灵义,或基督的肉和血以他们所能解释的某种方式真实存在。无论他们这样说还是那样说,都无关紧要(脚注:史威登堡暗指关于圣餐中真实存在的性质的长期争论,即饼和酒是否真的转化为基督的身体和血,一个以化质说而闻名的概念)。事实上,很少有人思考这个问题,即便思考,只要出于单纯的心,也没什么关系。因为他们一直被如此教导,然而仍过着仁爱的生活。当这些人听说饼和酒在内义上表示主对全人类的爱和包含在这爱中的一切,以及人回给主和邻舍的爱时,他们立刻相信,欣然接受。而那些拥有教义,却缺乏仁爱的人不是这样;他们凡事争论,并谴责所有不按他们说的那样去说(他们称之为相信)的人。谁都能由此看出,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就是教会的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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